星期六, 8月 05, 2006

不懂 不懂

或者,喜歡的 珍惜的,
都是不應該朝夕相對或完全擁有的,
久不久的一見或者更勝十年的日夜相處,
再好的 也會生厭,
再美味的 食十年也不想再食,
食物如此 感情亦是如此,
不是想老氣縱橫 而是心切體會,
有時想得到一件東西,
得到手了 發現那種感覺比不上追求時的快感,
很想買超合金黃金戰士,
找了又找 搵了又搵,
心情像第一次去迪士尼 滿是興奮及緊張,
去到了 買到了,又是另一回事,
可能是自己犯賤 可能是自己不懂珍惜,
人生有幾多次機會可以開中一次幸福呢!